关于我市五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08 15:16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办202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淮府办〔2015〕43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5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月隐患排查情况

2020年5月,全市共11个县区(园区、开发区)和21个部门排查上报52家企业(单位)138项隐患。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3家单位5月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零报告”。

二、本月隐患通报情况

经研究,对25家企业(单位)102项隐患予以通报(详见附件2)。

其余27家企业(单位)36项隐患由责任单位自行整改销号。

三、隐患整治情况

(一)2020年1-4月,全市共通报97家企业(单位)336项隐患。截至6月1日,95家320项隐患已完成整改,1家15项隐患正在时序进度内按计划整治(详见附件2),1家1项隐患超期未完成整治(详见附件1)。

(二)2020年4月份通报的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未按要求将各矿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书面告知市应急管理部门”隐患超期未完成整治。该隐患问题为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问题,市应急管理局专门发文进行了督办,淮河能源集团未做到持续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督促淮河能源集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任命告知安全监管部门实现常态化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针对超期未完成整治和时序内正在整治的隐患,各有关县区、有关部门要严格督促责任单位提升整改效率,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用或关闭。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5月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零报告”的3家单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汲取“5·6”中毒事故和“5·28”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坚持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超期未完成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

责任部门

责任单位

隐患和问题

整改期限

备注

市应急管理局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

未按照《关于全面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19〕42 号)和《关于立即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反馈意见的通知》(淮应急201932 号)要求,将各矿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书面告知市应急管理部门。

2020年5月31日

该项隐患问题为国务院安委会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问题,市应急管理局专门发文进行了督办,淮河能源集团未做到持续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督促淮河能源集团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任命告知安全监管部门实现常态化。


附件2:            限期内整治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责任县区

责任部门

责任单位

隐患和问题

整改期限

备注

淮南经开区

市应急管理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安全基础管理

1.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记录。

2.变更风险分析表述缺乏针对性。

(二)设计与总图布置                                                                      

3.罐区视频监视设于东区北门卫室,DCS、SIS系统设于办公楼一楼控制室,规划布置不合理。

(三)装置运行                                    

4.F06、F08车间操作规程缺少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的方法等。

5.部分岗位缺工艺参数一览表,缺少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6.开停车方案缺少风险辨识内容。                                               

7.缺少单独设备交付检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条件确认资料。                                                       

(四)设备运行                                    

8.未制定设备检修方案。

9.未将安全设施检修列入设备检维修计划。

10.未制定设备防腐计划。

11.罐区储罐顶部护栏均为单边护栏,在储罐顶部进行巡检或作业时,有跌落风险。

(五)仪表安全                                                  

12.F06控制室机柜间无防静电地板,工作台无防静电接地。                                                                  

(六)电气安全                                                                                         

13.乙醇、环丙管道在进出罐区等处未设置静电接地设施。                        

(七)应急与消防                                                                                   

14.消防水泵房的消防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少于3h。                               

15.无罐区生产污水管道水封设施。  

2020年7月10日

2020年4月通报


附件3:           5月份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汇总表

责任县区

责任部门

责任单位

隐患和问题

整改期限

寿县

(3家)

县应急管理局

寿县堰口镇车站加油站

1.进出口标识设置不规范。

2.加油岛顶端放置有杂物。

3.罩棚立柱下张贴有支付二维码。

2020年6月15日

县应急管理局

县经信局

寿县新桥园区管委会

中信格义循环经济有限公司

1.厂区多处有限空间警示标识破损。

2.厂区西北角库房云梯无护笼。

3.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2020年6月20日

县消防救援大队

堰口浙永大润发超市

采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板搭建仓库。

2020年6月18日

凤台县

(1家)

市应急管理局

张集煤矿

1151(1)运输顺槽提料斜巷下平巷与1151(1)运输顺槽外段交叉口处顶板离层仪未挂牌观测。

2020年6月10日

大通区

(1家)

区园区服务中心

淮南市宏宝祥机械有限公司

1.车间灭火器箱损坏。

2.车间内使用的氧气瓶无防倾倒措施。

3.有限空间告知牌危害因素辨识与实际不符,警示标识不足。

4.有限空间辨识不完善(抛丸机、除尘器)。

5.企业未取得三级标准化资质。

6.企业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7.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8.有限空间作业个人防护用具配备不齐全(救生绳、救生圈等)。

9.桥式起重机(LDY5T-16.5M A3)检测报告过期。

10.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

11.无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

2020年6月27日

田家庵区

(5家)

区应急管理局

淮南大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应急预案未重新修订备案。

2.部分有限空间标识内容与实际不符。

2020年7月31日

市房管局

安徽省长城物业(金地俊园公寓楼1号2单元)

电梯拽引机未及时更换。

2020年7月30日

市应急管理局

中石化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

1.混油罐区踏步无扶手等防护设施。

2.分输站防爆接线箱备用接口封堵不符合要求。

3.107调节阀操作柱静电接地线脱落。

4.分输站部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检定标签脱落。

5.工具房未履行变更手续。

2020年6月20日

市应急管理局

中石化淮南石油分公司淮南油库

1.车辆门禁检查日期填写不规范;部分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未更新。

2.未制定装卸作业管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装卸作业现场监护不到位。

3.重大危险源场所风向标设置数量不足。

4.装卸站现场部分安全阀前截止阀未采取铅封措施;现场部分仪表未进行编号。

5.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提出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

6.氮气管线安全色为白色,不符合规范要求。

7.乙醇罐区踏步无扶手等防护设施。

2020年6月20日

市地方海事局

田家庵连利码头

连利码头2号泊位无安全警示标牌。

2020年6月30日

谢家集区

(5家)

区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海雅商贸有限公司

1.配电室未设置挡鼠板。

2.日常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2020年6月15日

区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

1. 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处理池无防护措施。

2.厂区内有限空间警示牌内容不完善。

2020年6月15日

区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唐岭塑料制品厂

1.车间内空气开关无保护装置。

2.原料仓库内原料堆放高度超过标准,部分灭火器失效,临时用电不规范,临时照明线路未穿管。

2020年6月26日

区消防救援大队

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金叶子淮望幼儿园

1.室内消火栓无水。

2.部分灭火器失效。

2020年6月25日

区消防救援大队

谢家集区趣番茄便利店

违规使用泡沫夹芯板在超市地上第二层搭建仓库。

2020年6月24日

八公山区

(1家)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中海油淮南八公山加油加气站

1.压力表超期未检测。

2.避雷检测超期未检。

2020年6月30日

潘集区

(2家)

应急管理局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制定不完善。

2.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未体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3.2台行吊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

4.喷漆房无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

5.防爆灯具线路未穿防爆管,且有明接头。

6.机床操作人员未佩戴护目镜。

7.个人防护用品(面罩)与喷漆房气体成分不匹配。

8.气体检测仪无氧气含量检测功能。

2020年6月18日

区消防救援大队

潘集区亿之佰浴池

女浴池使用易燃材料。

2020年6月30日

毛集实验区(1家)

区安监局

淮南市起旺商贸有限公司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2.未张贴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不完善。

4.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与使用记录不完整。

5.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7.用电不规范。

2020年6月25日

淮南经开区

(4家)

区安监局

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厂区内有限空间告知牌、警示标识设置不足。

2.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3.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演练频次不足(每年至少两次)。

4.未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式呼吸器)。

2020年6月18日

区消防救援大队

淮南比淮机械有限公司

室内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

2020年6月12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安全风险承诺公告牌屏幕字迹显示不醒目。

2.变换气、母液、蒸汽等管廊穿过建设北路,管廊支柱未设防撞等防护设施。

3.企业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有关描述有误。

4.液氨罐区东北角防护堤孔洞未封堵严实;液氨罐区防护堤西北角处防爆接线箱备用接头未封堵;氨罐区防火堤外未设置手动紧急停车开关。

5.备件库门口等处安全警示标志牌褪色,未更新。

6.氨罐区重大危险源安全告知牌标注的氨最大储存量为59.2吨,超过最大允许储存量,应更新。

7.液氨装卸区使用非防爆检修扳手;液氨储罐区现场未摆放气防器材。

8.合成控制室CO报警仪A-03、A-04两处点位报警,控制室操作人员未及时处置,室内照明照度不够。

2020年6月20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1.装卸作业管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不完善,无确认记录。

2.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检查及检查记录不规范。

3.未对重大危险源罐区进行整体定量风险评估,并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4.氯甲烷装卸点气相管线未标识。

5.重大危险源罐区在SIS中的信号无连续记录,现场部分液位计高低限位标识缺失,氯甲烷储罐现场液位计指示有故障。

6.控制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布置图,操作人员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报警处置方法不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设置在机柜间,位置不合理。

7.环氧丙烷储罐上罐爬梯设置位置不合理,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顶部平台防护设施不全。

2020年6月20日

淮南高新区(1家)

区安监局

淮南卫校新校区项目部

1.脚手架隔层铺设不到位。

2.配电箱未接保护零线。

2020年6月25日

煤化工园区(1家)

市应急管理局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甲醇部消气防月度检查不规范,未按公司制定的检查表进行检查。

2.储运部2020年3月30日开展的危化品泄漏预案演练,未进行演练效果评估。

3.物联网主机上传危化品防控信息监测系统的数据平均报警次数偏多,报警处置时间过长。

4.物联网主机上传危化品防控信息监测系统的少量点位信息错误,如:一氧化碳单位为PPM,上传后为cm。

5.危险化学品装卸站部分现场开关控制箱和仪表接线箱未用接口未进行防爆封堵。

6.液氨储罐现场磁翻板液位计存在液位指示故障。

7.危险化学品装卸站放空管至火炬管线法兰未进行静电跨接。

8.锅炉装置液氨储罐区部分场所增设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液氨储罐液位计液位显示有故障;部分电缆防护不规范

9.液氧罐区氧泵外保冷箱等受限空间未辨识,未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10.重大危险源场所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告知牌,重大危险源源长公示牌内容不完善。

11.危化品装卸站未设声光报警器,装卸站未设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装卸作业管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

12.丙烯罐区爆炸危险区域检修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电气。

13.甲类仓库储存油漆,无相关设计手续,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14.一氧化碳钢瓶库增设毒气体报警器。

15.净化装置部分场所增设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16.聚丙烯装置部分场所增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17.PE装置区工具房未履行变更手续。

18.需针对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分级的符合性进行核实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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