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2 09:58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办202032号

 

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36)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皖安办函202059,见附件)要求,现将我市“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宣讲”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安全生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为抓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

二、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宣讲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科普知识,旨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各单位可在活动前,提前与市安办联系,市安办将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进行跟踪报道服务。

四、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在每周五上午10点前将本周活动情况信息统计表(“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安办。

 

联系人:徐   、陈家宽      联系电话: 6642740   

邮箱:xupujx@126.com       工作QQ:691048184

 

附:省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

(皖安办函〔2020〕59号)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淮安办[2020]32号附件.rar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