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
淮安办﹝2020﹞32号
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0〕36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皖安办函〔2020〕59号,见附件)要求,现将我市“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宣讲”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安全生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为抓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
二、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宣讲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科普知识,旨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各单位可在活动前,提前与市安办联系,市安办将组织新闻媒体赴现场进行跟踪报道服务。
四、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在每周五上午10点前将本周活动情况信息统计表(“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安办。
联系人:徐 璞 、陈家宽 联系电话: 6642740
邮箱:xupujx@126.com 工作QQ:691048184
附:省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的通知》
(皖安办函〔2020〕59号)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