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6月28日以来洪涝灾害灾情进行会商的紧急通知
淮减救办﹝2020﹞13号
各县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毛集实验区民政局:
为了确保灾情数据各行业统计口径一致,逻辑合理,成员单位间数据互通,应报尽报,从源头上规范上报的灾情数据的准确性,根据省应急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各地应急部门应于8月12日前组织开展本级灾情会商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全面开展6月28日以来灾情数据核查统计工作,组织召开减灾委成员单位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数据,统一灾情数据报送标准及口径,查缺补漏,应报尽报。灾情已稳定或趋于稳定的地区,于8月12日前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系统上报核定的灾情数据,一经会商上报后,不允许变动;灾情仍在发展的地区,应在8月12日前开展阶段性灾情数据会商会,为后期灾情数据报送统一标准及口径。
二、各县区应按照2020年《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中规定的直接经济损失分类,利用系统“灾情统计”功能,导出6月28日以来历次灾害数据累计数,细化直接经济损失,明确各行业或部门损失数据(具体分类标准见附件)。细化后的损失数据报送市级。
三、各地参会部门应于8月12日前将会商结果和有关灾情数据报送本部门的市级部门,市减灾委将根据县级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市级会商。
附件:灾情直接经济损失行业数据统计表
淮南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