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一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淮安办﹝202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淮南市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制度》(淮府办〔2015〕43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1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月隐患排查情况
2021年1月,全市共11个县区(园区、开发区)和21个部门排查上报59家企业(单位)137项隐患。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4家单位1月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零报告”。
二、本月隐患通报情况
经研究,对21家企业(单位)75项隐患予以通报(详见附件2)。
其余38家企业(单位)62项隐患由责任单位自行整改销号。
三、隐患整治情况
2020年度,全市共通报331家企业(单位)1158项隐患。截至2021年2月1日,327家1153项隐患已完成整改,4家5项隐患正在时序进度内按计划整治(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会和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细致摸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各类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针对时序内正在整治的隐患,各有关县区、有关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提升整改效率,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用或关闭。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请1月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零报告”的4家单位,深刻认识当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复杂形势,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限期内正在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汇总表
责任县区 |
责任部门 |
责任单位 |
隐患和问题 |
整改期限 |
备注 |
凤台县 (1家) |
市应急管理局 |
淮浙煤电公司顾北煤矿 |
矿《2020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配备表与《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要求不符。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份通报 |
大通区 (1家) |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建局 |
淮南中燃公司 |
洛河门站新安装并正在使用的南北走向、通往球罐的40米压力管道未能提供施工告知、监督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等材料。 |
2021年4月30日 |
2020年12月份通报 |
田家庵区 (1家)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淮南市华利物业有限公司 |
中化国际城D2#楼外墙墙皮脱落。 |
2021年4月1日 |
2020年12月份通报 |
潘集区 (1家) |
市应急管理局 |
淮河能源集团选煤分公司潘集选煤厂 |
1.选煤厂使用的甲烷检测报警仪为载体催化元件式的甲烷传感器,未采取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份通报 |
2.全厂防雷系统未经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年度检测。 |
2021年6月30日 |
附件2: 1月份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汇总表
责任县区 |
责任部门 |
责任单位 |
隐患和问题 |
整改期限 |
寿县 (1家) |
寿县蜀山产业园 |
安徽沃尔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1.仓库区未统一按照甲类仓库管理,需配齐消防设施,撤走办公人员、桌椅及资料。 2.仓库窗户未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铁网,未保持窗户常开状态。 3.罐区未设置手动和自动紧急切断阀装置。 4.厂房内可燃气体报警仪失效。 5.罐区西侧护栏缺失,警示标识缺失。 6.罐区和循环水池有限空间未辨识。 7.主要负责人未通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8.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 9.生产车间重要岗位操作规程缺失。 10.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相关资料。 11.未建立有限空间辨识台账。 12.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无隐患排查记录。 |
2021年2月28日 |
凤台县 (3家) |
凤台县刘集镇 |
凤台县刘集镇亚顺烟花爆竹专营店 |
1.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操作规程。 |
2021年2月19日 |
凤台县大兴集镇 |
凤台县大兴乡焦娣烟花爆竹经营部 |
1.零售店与办公室之间未封堵。 2.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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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 |
矿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时未对《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新增七项内容进行明确;自查报告中无关于规范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贯彻、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等内容。 |
2021年2月28日 |
|
田家庵区 (4家)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芜湖美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2021年2月28日 |
市建筑管理处 |
安徽省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泉广场公司 |
1.室内门式脚手架高处临边无防护栏杆。 2.3号楼外架个别连墙件拆除未回复。 3.人货电梯接料平台两侧无“之”字斜撑。 |
2021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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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
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
1.消防配电室窗户无防小动物网和挡鼠板。 2.锅炉房无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规范。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导则进行编制。 |
2021 年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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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
安徽鑫宏机械有限公司 |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2.车床设备无操作规程。 3.多台行吊防脱钩装置缺失。 |
2021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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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区 (2家) |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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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1.一楼印花间传动装置无保护措施。 2.车间内杂物未清理。 |
2021年2月10日 |
区应急管理局 |
淮南同正科技有限公司 |
1.车间内行车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 2.气瓶无防倾倒装置,且离火源点安全距离不足。 |
2021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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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 (3家)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淮南市华鼎商贸有限公司 |
二层有1处出口堵塞。 |
2021年2月28日 |
区民政局 |
幸福泉老年公寓 |
1.一楼消防通道堵塞。 2.消防应急广播电话故障。 3.防火门缺少顺序器。 |
2021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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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
中海油安徽公司淮南八公山加油加气站 |
1.充装工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2.现场充装违规操作,且存在违规上岗现象。 |
2021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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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 (2家) |
区应急管理局 |
淮南哈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不规范。 2.《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3.无有限空间现场告知牌。 4.现场(消防池、罐体入口)有限空间辨识不全面。 |
2021年2月20日 |
市地方海事局 |
淮南市鹏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
鹏源码头车辆冲洗平台损坏。 |
2021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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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集实验区(2家)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汝翠军日用品商店(阳光超市) |
屋内敷设电气线路杂乱。 |
2021年2月20日 |
区安监局 |
安徽溢香莲藕业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气净化装置的直扒梯未设置安全护笼。 2.现场配电柜底部未封闭。 3.现场多台电机联轴器未设置安全防护罩。 4.藕粉产品包装间电机、电源线敷设未按防爆要求设置。 5.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 |
2021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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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3家) |
区安监局 |
安徽东华环保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
1.无2020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2.无2021年度安全费用使用提取计划。 3.无2021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未制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 5.无动作火业管理制度。 6.未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开展自查。 7.企业未对照《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2017版)》中“有限空间”部分进行自查整改。 8.1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褪色破损。 9.1处污水泵电源线套管破裂。 10.配电房通风扇缺少防鼠网。 11.消毒池缺少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 |
2021年3月15日 |
区安监局 |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 |
1.甲醇水泵处1只安全阀校验合格标签缺失。 2.现场多台甲醇水泵、甲醇压缩机使用皮带传动,提供的防静电证明为2015年10月出具,无最新的皮带防静电证明材料。 3.甲醇水泵(东侧)数显压力表零位漂移,停车时显示-0.01MPa。 4.液氨罐区西侧1处喷淋洗眼器未接水源。 5.液氨罐区西侧1处消防炮未按要求编号,水压不足0.4MPa。 6.1#透平机、2#透平机临时接线不满足防爆要求。 7.中控室控制系统中进烃化塔流量报警,无处置措施。 8.2020年12月30日一级动火作业票证(编号0000914)动火作业区域不明确,分析数据不全,其他作业证未附。 9.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无安全交底内容。 10.变更管理制度中适用范围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内容不一致;氨罐区变更未履行变更管理。 |
2021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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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 |
淮南永和药业有限公司 |
1.控制柜存在故障点。 2.室内消火栓被阻挡。 3.无防火巡查记录。 |
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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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1家) |
区安监局 |
拓基广场项目部 |
1.电缆局部有老化现象。 2.起重机基础内积水未清理。 3.菜市场未设防护栏。 |
202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