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5年来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0 10:50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办202114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5年来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实际,查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整改、堵漏洞、补短板,防范同类致因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提高责任追究效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抓紧完成2016-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同时,按时在结案一年内对2020年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依法向社会公告,并抄报市安委办。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通过约谈、督导、通报等方式予以纠正,严格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质量,真正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全面落实集中攻坚任务,完善有关制度办法。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的典型做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隐患大排查,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对发现的规范标准滞后、部门联动不够、监管疏漏等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5年来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淮安办[2021]14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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