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寿县“4·25”触电事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09:24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办202129号

 

寿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你县迎河镇境内一超市在安装门头招牌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和《淮南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淮安〔2011〕2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县“4·25”触电事故调查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即组成调查组,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尽快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事故结案后,经县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你县自挂牌之日起3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联系人:汪炜           联系电话:6642740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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