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09:06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办202135号

 

各产煤县、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淮南煤监分局,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2021年5月10日至14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暗查暗访,现场检查了部分煤矿以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指出了我市煤矿在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排查等方面的问题(见附件)。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抓好整改方案的执行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举一反三,既注重督查提出的问题,又要深入剖析提炼,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发改等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梳理“两个清单”内容,6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涉及煤矿检查的问题整改要定责任人、定方案、定期限、定验收人,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统筹协调,全面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今年是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任务更加繁重,各煤矿要以安全生产大排查为抓手,以“两个根本”为落脚点,针对存在的根本性、共性、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研判,提高发现、认识、治理和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能力。要坚持结果导向,抓好问题整责任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推动建立过程严管机制。监管监察部门要立足两个根本,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大排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坚持领导带头抓排查,以上率下,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开展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三)提高站位,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正值建党一百周年,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意义重大。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各煤矿要严格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21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安徽煤矿安监局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5月25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制定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方案,严格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 和预防机制,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发现问题迅速处置;深刻吸取祁东煤矿“5·25”瓦斯高值超限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淮安办[2021]35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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