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2〕73号),对我省开发区的经济地位进行了分析研究,开发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经济占比高,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占比较高,严重制约了开发区经济发展。为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安全发展,结合我省开发区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开发区存在的薄弱环节,拾遗补缺,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筑牢开发区安全发展的“基石”。
并请将此文件转发至各开发区。
附:《关于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2〕73号)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