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2019﹞12号
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我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段供电线杆因路面扩建侵占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市安委会对该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国网淮南供电公司和市城乡建设局要落实隐患整治工作,8月23日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整治设计方案,9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谢家集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三、市发改委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并督促国网淮南供电公司认真整治隐患。
四、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在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根据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提供的整治方案,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配合。
五、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由市发改委初验,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市安委会将对责任县区、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和警示约谈;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