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10:47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029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要求决定于2020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长:严中山

  员:郭正文   黄  爽  叶  忠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份。

三、检查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六)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九)预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源长制”落实情况。

(十一)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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