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14:40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煤安监〔2020〕3号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20〕12号)、《安徽煤矿安监局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皖煤监传真〔202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计划要求,我局从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生产煤矿,重点检查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

二、检查时间

2020年5月份至7月份

三、检查内容

(一)防治水制度、人员及设备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是否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是否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

)防治水基础管理情况。是否编制煤矿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是否按规定修编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是否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建立相应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按照规定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等必要的水文地质图件;是否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情况。雨季前,是否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并进行演练,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措施,落实资金,责任到人,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雨季前,是否对水仓进行清淤,是否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全面检修 1次,开展 1 次联合排水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是否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是否建立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四)水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是否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巷道掘进前,是否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并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工作面回采前,是否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并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探放水钻孔的布置是否符合规定;煤层开采受承压水威胁时,是否采取疏水降压、地面区域治理、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是否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两探”、“一撤”要求

)矿井排水设备设施配备情况。矿井是否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矿井主要泵房的出口数量、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是否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系统,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水害应急处置情况。是否制定水害应急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纪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是否组织开展水害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使矿井管理人员、调度室人员和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雨季前是否至少组织开展 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演练效果并修订完善预案;矿井是否规定避水灾路线并按要求设置避水灾标识;煤矿主要负责人是否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监局、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煤监局相关工作布置,督促所属煤矿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全面落实雨季“三防”及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煤矿要结合水害防治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生产,强化现场管理,狠抓煤矿水害治理,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季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要针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准备、超前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上报和处理各类突发事故。

 

淮南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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