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件快速办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28 14:41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畅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渠道,快速办理群众信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的办理件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类问题,现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应急办202015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强化责任、周密部署。接到群众信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的办理件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汇报,根据局领导批示,落实专人专班办理信访业务工作,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保障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信访业务”两不误。

二是宣传引导、畅通渠道。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相关规定,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安全、便捷、高效的网上信访、书信、12350来电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意见,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诉求并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三是专人专办、确保效率。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针对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网络、书信、来电量大幅增长的情况,由局指挥中心陈岙阁、李绚和每日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办理群众通过“信、网、电”等渠道反映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要审核把关。确保疫情期间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突出重点、速办速决。在全面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涉疫情防控方面的信访问题,做到涉疫情防控信访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处理、全程跟踪、速办速决。收到涉疫情信访事项后,需第一时间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迅速与办理责任单位及信访人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向信访人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宣传和相关情况说明,答疑解惑,疏导情绪,积极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督促解决涉疫情的信访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办理。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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