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淮应急﹝2020﹞24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省应急管理厅将于2020年6月至10月,对近年来由省厅统一采购配置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217号)一并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确定专人负责。7月2日前,请各县、区局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市局科技和信息化科。
二、开展自查自纠。7月7日前,对本单位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进行自查(见附件),整理完善执法装备管理台账(见附件),并将自查结果和管理台账报送市局科技和信息化科。
三、加强资产管理。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已配置的各类装备的接(验)收和资产管理台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做到交验货资料齐全完整,装备资产管理账物相符。
四、强化装备应用。要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的装备应用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正确使用监管执法装备,提高装备使用率,充分发挥执法装备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
联系人:周楠 联系电话:6660561
电子邮箱:398002219@qq.com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的通知》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