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防暑降温及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08:45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056号

 

 

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盛夏来临,我市梅雨季节已经来临,高温多雨,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确保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2020年执法计划的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长:李  

 员:张云球  陈国柱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以“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为主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7月份

三、检查重点

1、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情况及防暑降温保障物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2、企业的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防洪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

3、涉及“涉氨制冷”、“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及“有限空间”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

4、企业“六项机制”建设情况。

5、执行《淮南市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要根据《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件精神和四项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夏季高温的安全生产特点,明确检查重点,并督促企业抓好 “六项机制”建设工作。

(二)各企业要认真结合企业实际和夏季高温多雨的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六项机制”建设工作,确保高温季节安全生产。

(三)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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