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淮应急办﹝2020﹞58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决定于2020年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严中山
成 员:郭正文 黄 爽 叶 忠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0年7月份。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防汛、防潮、防雷击、防淹溺、防坍塌、防爆炸、防火灾和防暑降温工作。
(二)检查设备、电气、仪表等设施装置,储罐的安全阀、排空口等部位避雷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三)高温季节和汛期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