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4 15:07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068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淮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淮南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任务要求,结合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决定于2020年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长:严中山

  员:郭正文   黄  爽  叶  忠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份。

三、检查内容

(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情况

(四)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符合《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要求。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拆除情况

(五)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情况。

(六)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超标违禁产品、超许可限量存放,超量向零售点配送、向无证零售点销售,产品流向管理不严格等行为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要对照淮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淮南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任务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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