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贸企业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淮应急办﹝2020﹞97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2020年度即将过去,2021年元旦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我局2020年执法计划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工贸企业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林
成 员:张云球 陈国柱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全面检查,市安监局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开展督查和抽查及暗查暗访。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份
三、检查重点
结合本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合格证书的情况。
(二)“涉氨制冷”、“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及“有限空间”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
(三)执行《淮南市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四)贯彻落实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淮安办〔2020〕85号)情况。
(五)企业“六项机制”建设情况。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工作继续梳理,完善台账,并将专项整治重点纳入到检查内容。
(二)各企业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六项机制”建设,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季节特点企业在检修、清淤等工作中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三)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