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轮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7 14:34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099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按照《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淮应急办202089号)要求,结合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轮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

  长:严中山

  员:郭正文   黄  爽  叶  忠

视情况调配其他执法人员。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三、检查内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淮应急办202089号)中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大检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五、其他要求

请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情况列表(见附件)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三科。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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