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轮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13 15:06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13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按照《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淮应急办202089号)要求,结合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市第一轮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对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对27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进行了抽查,发现了81条安全问题和隐患(附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烟花爆竹企业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但也存在经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凤台县凤凰镇杨祥烟花爆竹专营店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毛集实验区陈祥志日用百货商店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督促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有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逐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此次抽查的问题和隐患由所在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积极整改到位。

 

附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一、凤台县凤凰镇杨祥烟花爆竹专营店

1.烟花爆竹存放区域与其他商品存放在一起。 

2.未设置灭火器。 

3.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5.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凤台县凤凰镇高华亮烟花爆竹专营店

1.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存放在一起。 

2.安全疏散门未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3.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未在醒目位置设置“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标识。 

5.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凤台县凤凰镇辛士萍烟花爆竹专营店

1.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凤台县丁集镇梦雪花烟爆竹专营店

1.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五、凤台县关店乡和目烟花爆竹经营部

1.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未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

六、凤台县大兴乡焦娣烟花爆竹经营部

1.零售店与办公室开门,未封堵。 

2.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七、凤台县大兴乡庆泰烟花爆竹经营部

1.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2.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有明接头。

八、凤台县关店乡徐腾腾烟花爆竹经销部

1.零售店与超市之间用木板隔离。

2.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有明接头。

3.未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

九、凤台县刘集乡范金苗烟花爆竹专营店

1.店门前堆放草纸较多。

2.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未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

十、凤台县流光溢彩烟花爆竹经营部

1.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十一、凤台县刘集镇亚顺烟花爆竹专营店

1.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淮南市盛世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1.防雷接地个别接点脱落。

2.仓库门原防鼠板部分损坏。

3.库存20余箱过期爆竹产品未及时销毁。

十三、寿县楚都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1.烟花爆竹展厅旁存放20余箱烟花爆竹。

2.原烟花爆竹厂3个厂房内存放17360箱烟花爆竹。

十四、毛集实验区陈祥志日用百货商店

1.零售店面使用面积小于10m2

2.零售店与百货商店之间未密实隔断。

3.未在醒目位置设置“易燃易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识。

4.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5.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未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

6.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毛集实验区李强超市

1.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有明接头。

2.零售场所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未密实隔断。

十六、毛集实验区安全超市

1.零售场所门前堆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

2.零售场所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未密实隔断。

十七、毛集实验区海林超市

1.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零售场所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未密实隔断。

十八、毛集实验区福星烟酒

1.零售场所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未密实隔断。

2.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十九、毛集实验区传新超市

1.零售场所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未密实隔断。

2.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有明接头。

二十、毛集实验区全昌商店

1.未在醒目位置设置“易燃易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识。

2.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未制定并张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一、毛集实验区宋道兵商店

1.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3.未制定并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二、毛集实验区臧贤烈日用商店

1.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3.未制定并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毛集实验区日发超市

1.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二十四、毛集实验区臧杰超市

1.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3.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二十五、淮南潘集鸿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毛集中转库)

1.烟花爆竹防小动物防护网破损。

2.烟花库堆放超高。

3.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二十六、毛集实验区华联连锁店

1.零售场所与超市未采用不燃材料密实隔断。

2.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

3.未设安全警示标识。

4.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5.未制定并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七、毛集实验区杨亚日杂百货商店

1.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有明接头。

2.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有楼梯。

3.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4.未制定并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5.未制定并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八、毛集实验区欣悦超市

1.专柜销售烟花爆竹,未设置在商店的侧边且相对独立。

2.商店内最远人员活动至外部出口距离大于8m

二十九、凤台怡翔烟花爆竹毛集中转库

1.烟花爆竹堆放垛距不足。

2.车辆进库未安装阻火装置。

3.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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