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第一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淮应急办﹝2021﹞11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第一季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大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安全大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严中山
成 员:郭正文 黄 爽 叶 忠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淮应急办﹝2020﹞89号)中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三)春节期间值班情况。
(四)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排查出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执法检查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开展大检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现场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安全管理。
(三)认真总结,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