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应急办﹝2021﹞13号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输气站):
你单位《关于注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输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注销。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