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 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17:00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毛集实验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组织管理、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与演练、宣传教育和创建特色 9 项基本要素评分达到 80 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作用。

推荐评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经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小区号的。

各地在申报和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过程中,要向农村社区倾斜,加大多灾易灾地区的创建比例。

各地在申报过程中,必须与当地公安、人防、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会商研判,确认拟申报社区近 3 年内未发生严重的影响平安建设问题、人防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中造成责任事故等。

二、申报程序

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按照社区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推荐上报等程序,严格遵循“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县区于 月 25 日前,将拟推荐的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行文报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申报材料上报正式文件的同时并通过安徽省防灾减灾救灾管理系统上报,网址:http://112.27.219.83:9001/qyrk/) 。

三)各县区推荐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于9 月 21 日前登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展示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工作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应急管理象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支队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按规定和要求申报的社区,一律退回,并不再补报,并在各地自查、互查、抽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今年申报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复核,对符合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进行推荐。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创建开展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灾害防治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与今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创建水平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严格抓好创建标准落实,认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制度,提高社区创建水平。

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创建合力。应急、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会商通报等各项制度;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应急管理局联系6660850;邮箱:hnjzhnjz@163.com

气象局联2691080;hnsqxjywk@163.com 

地震局联 6644920;邮箱168511322@qq.com

市消防救援支队电话6674021;邮箱:hnxfwyh@163.com

 

 

                              2021年 3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