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2021年执法计划的安排,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杨学胜
成 员:张云球 陈国柱 周静波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安监)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1年4月份
三、检查重点
结合春季多雨天气气候安全生产的特点,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主要检查:
(一)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机构的健全完善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五)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情况。
(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淮安办〔2021〕6号)情况。
(七)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开展自查情况。
(八)落实《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的通知》(淮安办﹝2021﹞15号)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要按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表25+20执法检查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彻底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