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雨季“三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9 16:32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园)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我市即将进入梅雨季节,为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我局2021年执法计划的安排,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雨季“三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长:杨学胜

  员:张云球  陈国柱  周静波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检查方式进行督查和抽查。

)时间安排

5月份

三、检查重点

结合季节气候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的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防洪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安全机构的健全完善情况;

(三)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情况。 

(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起底大整治的通知》(淮安20213)情况。

(七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开展自查情况。

落实《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的通知》(淮安办202115号)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处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各企业要结合季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提前准备、超前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及时制定防汛预案,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适时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局                 

                            2020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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