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整改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警示单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监)局:
现将《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警示单(2021年第2号)》(皖应急函〔2021〕26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清单内容,举一反三,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尤其是我市排名在后的项目,要作为整改的重点,并请督促好辖区企业对照《考核细则》在省行细化平台“企业扩展信息填报”和“逾期未整改一般隐患红牌数”填报工作上抓好落实。
附:安徽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警示单(2021年第2号)(皖应急函〔2021〕266号)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