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16:07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145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暨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淮南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淮南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

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实现在“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5个方面达到“5优”目标,为在全市推广打好基础。

二、试点范围

综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类型、规模、分布及安全管理基础、“六项机制”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应用等因素,选取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淮南油库)作为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选取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9月15日前,试点企业要围绕试点目标,结合实际,编制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小组、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根据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确定信息平台部署方式。

第二阶段:2021年9月底前,组织试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要求、试点原则及工作流程、风险分级管控分析思路、隐患排查内容确定等,为开展试点建设培养明白人。

第三阶段:2021年10月底前,试点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第四阶段:2021 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企业建设总结评估工作。重点评估风险分析清单编制、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任务确定、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制度文件制修订、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及运行、双重预防机制试点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宝云,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严中山,成员:郭正文、黄爽 、叶忠,全过程指导试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开展交流会商,及时解决试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指导试点企业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试点企业要将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保障人员、资金到位,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鼓励全员参与,积极主动做好试点建设工作。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级应急管理局和试点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建设,有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并积极学习示范地区及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激励约束机制。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标准化评审、安全许可证换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核定、项目审批、行政执法、评先评优考查内容,同时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鼓励推动试点工作,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工作调度。请辖区应急管理局和试点企业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试点方案,试点期间每周三报送试点进展情况,11月26日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黄  爽,0554-6662173(传真);

电子邮箱:hnajwhk@163.com。

 

附件: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淮应急办[2021]45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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