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情况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2-09-05 10:51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安监)局,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2022年执法检查计划,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企业5家次。分别是淮南市乐森黑马乐器有限公司、陕汽淮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淮南市堡垒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和淮南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共下达执法文书5份。

二、检查情况

通过检查,企业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情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大部分企业能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工作;大部分企业能严格按照《安徽省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和防暑降温保障物品的发放使用;大部分企业能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措施、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但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问题,具体是: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缓慢。

(二)淮南市乐森黑马乐器有限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氧气含量检测时间不精确;打磨车间内1个配电柜未上锁;车间有2处消防栓箱损坏;《有限空间告知牌》数量不足且危害因素辨识内容与实际不符。

(三)陕汽淮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点火试车工段柴油机加油处缺少灭火毯,柴油桶存放区无放流散设施,无禁止明火等安全警示标牌,点火试车区两侧废气收集罩被撞破损未修复,缺少防撞措施;起重使用的吊带无规格型号、起重量等参数标识牌,现场吊带未按规范要求悬挂在有荷载标识的挂架上,现场未见吊带日常检查记录;车间消防栓内消防器材巡检检录仅检查到2022年4月份,灭火器指示黄色区;厂房内行走起重机爬梯未设安全警示标识牌,厂区厂房外部钢直梯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厂房喷涂间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信号未远传至24小时有人值守的场所。喷涂间电器操作柱穿线管破损未修复。喷涂间入口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失效;厂房内地下水池间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涂料,房间外墙醒目位置未设化学品安全告知牌和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房间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机。

(四)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未见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申请表,高处作业表签字不规范,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无针对性;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取证;未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双报告”。

(五)淮南市堡垒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第25条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无各类气体含量检测记录;《安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无领用人签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学时设置不足;《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不规范(无复查人和资金投入项);厂区内多处配电箱未上锁;《有限空间告知牌》危害因素辨识内容与实际不符,厂区内沟渠无警示牌;车间区内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除尘器直爬梯无护笼,平台缺少踢脚线;车间现场清扫粉尘人员未佩戴防尘口罩;车间消防栓箱内消防器材未更新巡检记录;氧气瓶和液化气瓶罐放在一起;砖块堆高超高。

(六)淮南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齐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只针对消防安全部分;《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不规范;微型消防站右侧电闸未设置配电箱;部分消防栓箱内灭火器压力不足且消防器材未更新巡检记录。

对以上企业存在的问题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已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违法违规企业已立案调查。

三、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督促跟踪检查企业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坚持隐患整改达不到要求绝不放过。

    (二)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继续深化《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安全标准化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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