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应急管理局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03 16:42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一是设置受灾群众紧急安置点。灾情发生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点管理  保障受灾群众安全和基本生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受灾县区按照标准设置安置点,同时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二是突击检查集中安置点。派出3组查灾核灾组对集中安置点开展突击检查,对安置点接受转移人数、伙食标准、卫生防疫、配备后勤工作人员,安置点群众情绪等方面进行了统计调查,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立即整改。

三是全面摸排受灾地区救助需求。要求各县区逐村逐户核查受灾情况和损失评估,全面掌握受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基本生活需求,建立并调整相应的台账和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四是及时下拨救灾物资。自从灾情发生以来,各受灾县区根据灾情自拨救灾资金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接受社会捐助,同时下拨折叠床、空调被等救灾物资,要求各县区做好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及时把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安置点。

目前,全市紧急转移群众3万多人,设立集中安置点34个,集中安置3013人。

(信息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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