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淮南市应急管理局6月12日政风行风热线访谈-介绍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访谈主题: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访谈时间:2025年8月22日
访谈嘉宾:
赵华伟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汤 俊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科科长
刘胜利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二科科长
访谈地点: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主持人: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现场图片:
发布内容: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汲取事故教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堵塞“生命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六类突出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即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托儿所、幼儿园、托管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排查整治“六类突出风险”
(一)堵塞“生命通道”。严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不符合的要责令停业整改。
(二)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电子屏、金属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已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规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且不低于B1级(难燃)的材料。顶棚、墙面、地面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或在建筑内部使用泡沫夹芯板分隔房间。
(四)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严禁无证动火、无审批(不规范审批)动火、无灭火应急措施动火,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动火作业期间,应清除动火区域内及周围易燃、可燃物。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火灾、爆炸的,应立即组织疏散、报火警、实施扑救。
(五)违规敷设电气线路。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未穿管保护,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持证电工或委托持证电工敷设电气线路及定期维护检测。
(六)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严查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安全风险。设置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场所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燃气,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燃气应按要求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自动切断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产品;严禁“油气混用”;要按要求设置事故切断阀,储罐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在建筑外或进行防火分隔,四周应设置围护结构,防止醇基燃料溢出流淌。
四、任务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发动单位自查自改(即日起至5月底)。全面发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拆除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使用;安全操作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
(二)组织全面排查整治(6月1日至8月30日)。专项排查整治实行“县区(园区)领导包保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保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保片区”的三级包保模式,划分网格、责任到人。各县区(园区)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消防工作站、应急办(党政办)、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集中专项排查整治,逐月统计“六类突出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度,项目式、清单化推进。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现场督促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或关停。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属地政府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
(三)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即日起至专项整治结束)。各县区(园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的危害性,普及消防安全应急常识。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涉及“六类突出风险”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同时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六类突出风险”的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避免产生舆情。
五、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是辖区专项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排查整治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六类突出风险”问题的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行为。综合协调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业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六类突出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依法对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安排对参与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消防技术支持和服务。依法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加强对重大动火作业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工作。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应当办理但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的建设工程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的居民住宅小区涉及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检查。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供气服务,推进管道燃气管网建设及“瓶改管”工作。指导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垃圾处置等行业领域动火作业的监督指导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未审未验(备案)及职责范围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和其他设施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配合消防、应急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的五类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发改部门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为专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领域和项目动火作业监管指导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中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教体、民政、卫健、文旅、宗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时刻保持“睁眼睡觉”的警觉性,牢固树立“隐患未消除等同事故”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负责调度推进专项工作。各县区(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参照建立本级工作专班,推动相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细化方案、明确包保责任,每月调度推进工作;将“六类突出风险”排查整治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季度督导、暗访督察工作。市级工作专班随机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县区专班参照执行。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或灾害扩大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工作成效
市安委办部署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6个“小切口”入手,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目前已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69万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44万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是全链条压实责任。以村(社区)干部包保片区为最小单元,建立“县区(园区)领导包保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保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保片区”的三级包保工作机制,逐一明确“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级包保责任人7232名。其中,县级包保责任人141名,乡镇(街道)级包保责任人1148名,村(社区)级责任人5943名。
二是全流程开展培训。围绕“查什么、怎么查、如何改”,市安委会分类分级组织开展“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题培训,开设6个市、县培训专场,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一线排查人员2300余人参加培训;围绕餐饮、养老、医疗、教育等行业领域,组织从业人员4700余人参加培训。各县区(园区)也结合辖区实际分别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三是全覆盖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以及商业广场、宾馆、酒店、景区、公交车站等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六类突出风险”典型事故案例、科普视频、安全提示30余期;印制并张贴“六类突出风险一封信”“宣传挂图”等各类宣传海报8万余份;制作“六类突出风险”专题视频片2部,发布4期典型案例和基层经验做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是全过程督导交办。市安委会建立“周督导、周汇总、周调度、周交办”工作制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等10个部门“一对一”包保县区,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检查;市级专班连续9次召开专班调度会,下发交办单6批53件,交办场所556家、问题隐患981处;挂牌督办14个工作推进缓慢乡镇(街道)、社区,召开挂牌督办约谈会,统筹协调解决人员密集场所“老大难”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全方位聚力推动。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考核办成立督察暗访组,围绕突出问题开展督察暗访督查23次。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市检察院已立案30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件,全力助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