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地面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0 15:37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宣教〔201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举办两期地面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坚持自愿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地面电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无效的地面电工特种作业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报名地点:淮南市安监局一楼宣教中心考试室(老安监局一楼)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第一期:2018年12月18日-12月22日

第二期:2018年12月24日-12月28日

培训地点: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304教室

四、培训费用及其他

1、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900元,食宿自理。

2、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寸照片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

3、学员应准确填写《安徽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发证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和“体检记录及结论”栏目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4、培训期间,学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培训班管理制度,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或班中缺勤,更不得无故旷课。

联系电话: 吕成竹-6643532

平圩发电公司培训中心  陈静-2192938  13966499418


            

淮南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018年12月7日 


报:市安监局

抄送:凤台县、寿县、各区(园区)安监局


安徽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发证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参  加

工作时间

原操作证类别及取证时间

申报工种及操作范围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本工种工   龄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公 章)

年    月    日

责任医生:

医院(盖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考核成绩

实际操作:                      理论知识:

考评员:                        监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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