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19 16:01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一、总体情况

2020年1至5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7.5%、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发生较大事故2起。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6起,死亡5人:寿县境内发生5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田家庵区1起道路交通事故1人受伤。

2.工贸行业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411日,潘集区淮南市宇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427日,谢家集区境内淮南市华顺建材厂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3.电力行业领域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5月6日,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库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4.火灾事故1起,死亡5人5月28日凤台县发生1起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三、县区事故情况

1.经开区、煤化工园区、高新区、大通区、八公山区、毛集实验区等6个县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寿县、凤台各发生一起较大事故。

四、对策建议

1.凤台县、寿县政府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坚决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

2.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手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压力传导至企业,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重点紧盯电力、工矿商贸、市政工程建设、燃气、排水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以及农村和城区“多合一”、临街门店、城中村、群租房、 老旧小区、村民自建房、小单位、小场所等区域场所防火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各县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从两起较大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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