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10:03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煤安监〔2019〕3号


各产煤县区应急管理局,淮南矿业集团煤业分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75号)精神和《淮南市“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淮安20195号)要求,现就加强煤矿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在煤矿副井口、食堂、宿舍、办公楼等地点张贴《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等举报方式,在班前会组织举报奖励宣讲活动,激发和调动职工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对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二、有报必查

各有关单位对举报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认真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办理核查,核查认定的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处、处必从严。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办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落实奖励

举报的安全事故隐患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标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兑现举报奖励,确保认定准确、标准统一,提高奖金发放工作效率。各煤矿也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淮南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