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补短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但事故总量依然很大。从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来看,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4月份,国务院安委会第九考核巡查组对我市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在抽查企业时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解决“上面热、下面冷、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把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水平,改善现场安全状况,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也为迎接6月份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回头看”做好准备。
三、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集中3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9年5月-6月),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补短板建设。第二阶段(2019年7月),开展规上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补短板建设。第三阶段(2019年8月),开展全市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补短板建设。《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责任:
一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4个方面提出如何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
二是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我市“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方案》从6个方面明确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是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安委会结合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