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宝云解读关于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16:57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作者: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均明确要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沈强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均对生产安全隐患“月排查月通报”作出批示要求,张孝成市长亲自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各位副市长均担任副主任。

      目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共有64个,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或具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有26个,每个行业领域(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均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形成“统分结合、各负其责”格局,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三个必须”的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效能,市安委会办公室参照省安委会《关于成立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结合淮南实际,拟草了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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