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滁新高速淮南段“2021·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淮安办〔2022〕57号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规定,按照淮府秘【2021】9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滁新高速淮南段“2021·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的评估组,于2022年7月27日,对落实滁新高速淮南段“2021·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意见进一步督促整改。进一步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8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陶保俊 电话:0554—6642740
附件:滁新高速淮南段“2021·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