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和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12·23”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安徽和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安徽和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12·23”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进一步整改的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安徽和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12·23”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联系人:陶保俊 电话:0554—6642740
2022年12月7日
安徽和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12·23”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