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
淮安办〔2023〕55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一处、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煤矿企业:
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不够深入,有的煤矿依然存在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大安全风险查找不全面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关于陕西延安延川县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推进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2023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一处、市发改委、市公安局、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检查对象
随机抽查全市生产煤矿。
四、检查内容
(一)吸取陕西延安延川县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情况;
(二)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自查自改情况;
(三)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
(四)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