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合格子以销号的通知
淮安办〔2024〕5号
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3年12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挂牌督办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通知》(淮安办〔2023〕86号),对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存在4个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按照有关程序,2024年1月,市安委办组织专家逐一进行现场复查验收,确认隐患整改合格,现予以销号。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