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2 15:02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办〔2024〕24号

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3月11日,淮河能源集团谢桥煤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截止目前,已造成7人遇难,2人失联。同日发生的山西省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溃仓事故已造成5人遇难、2人失联。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下一阶段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全市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要严格执行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规定,深刻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高度警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紧抓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二、坚持举一反三,超前防控重大风险。

要深刻吸取谢桥煤矿事故教训,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举一反三,严防瓦斯、煤层自燃等各类“一通三防”事故发生。要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瓦斯排放、动火烧焊、井巷揭煤、在密闭启封、系统巷道贯通等关键作业时,要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分析研判,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利用监测监控装备实时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化解。要做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执行审定后的采掘接续计划,针对各类致灾因素威胁,制定灾害超前探查治理方案、措施,明确探查治理工程量及实施时间。

三、强化应急准备,科学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及井下跟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避险逃生培训,职工熟练使用自救器,确保逐个过关。各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报告,出现一氧化碳、瓦斯超限等事故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及时撤出危险区域所有作业人员。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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