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1 09:47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市安委会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潘集区“10·19”自建房火灾教训,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决定开展企业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推深做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专项治理范围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范围内企业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在建项目工程、大型商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和工矿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镇等企业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的重点区域。

四、专项治理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公司、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细致排查在建项目工程、外包施工项目等,逐一确认是否存在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等风险隐患,形成统一汇总清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淮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对本行业范围内在建项目工程等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摸清施工(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等劳务用工总数、居住分布情况,并建立清单台账,逐项目确定是否存在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租住危房等风险隐患。

市财政局,要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认真开展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建立清单台账,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

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一天一排查,一日一调度”的工作要求,充分发动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摸清辖区内劳务人员居住人数,建立清单台账,逐乡镇(街道)确认是否存在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租住危房等风险隐患。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合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专职安监员、专职消防员、出租人、承租人等多方力量,逐村、逐户上门进行劳务人员租房摸底、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建立整治台账,在隐患未整改到位前,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专项治理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健全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租住危房等风险隐患清单台账,制定针对性化解措施,全力消除风险隐患。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和乡村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载体全方位普及租房管理法律法规,持续宣传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的宣传力度,鼓励举报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等风险隐患。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加强部门联动,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相关责任主体、出租人、承租人等坚决予以查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实行分级、分类统一报送,各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从10月21日起,于每天16:00前,将《劳务人员违规集中居住专项治理日调度表》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委、市政府,同步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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