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09:56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2022年度即将过去,2023年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年度执法计划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杨旭峰

成  员:张云球  陈国柱  方茜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全面检查,市安监局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开展督查和抽查及暗查暗访。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份

三、检查重点

结合本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合格证书的情况。

    (二)“涉氨制冷”、“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及“有限空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落实《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的通知》(淮安办﹝2021﹞15号)情况。

(四)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开展自查情况。

    (五)企业“六项机制”建设情况。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继续加大对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力度,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专项整治情况。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六项机制”建设,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三)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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