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1 16:43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2023年春节已经过去,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在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开展春节后复产验收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旭光 

成  员:陈国柱  方茜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督查和抽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2月份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2022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及202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情况;

(二)企业2023年度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情况。

(三)春节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贯彻执行《关于认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落实情况。

(六)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开展自查情况。

(七)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督促指导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落实执行《关于认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择不扣的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力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两会”谦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对节后复产复工需进行验收方可生产的企业,恢复生产时需向所在应急管理(安监)部门提出复产验收申请,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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