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17:15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2023年春节刚刚过去,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春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我局2023年执法计划的安排,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两会”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李旭光 

成  员:葛  昊  陈国柱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3月份

三、检查重点

(一)企业2022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及202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情况;

(二)企业2023年度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情况。

(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企业贯彻执行《关于认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落实情况。

(五)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开展自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要按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关于认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督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企业复产安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不择不扣完成企业在省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

(二)各企业要严格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对照《关于认真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和《工贸行业专项执法督导工作手册》(2020年10月)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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