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15:25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42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常州燊荣“1·20”粉尘爆炸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我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省应急厅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对照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的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重点检查。

三、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专项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所有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要重点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将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1)于2月底前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经排查无重大隐患的实行零报告。

(二)市级执法检查。市应急局联合县区应急局对全市范围内工贸行业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根据企业风险情况,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尤其是对1月22日全国粉尘涉爆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应参会未参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设备,严厉查处粉尘涉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各县区要深刻汲取粉尘爆炸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一次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坚决做到不遗漏一家企业,坚决杜绝粉尘涉爆企业失管、漏管。要抓实、抓细粉尘涉爆企业摸排工作,利用好乡镇、街道力量,准确摸排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涉粉作业人数、除尘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关键信息,掌握企业除尘设备、生产工艺、涉粉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对停产企业也要进行核查,防止虚报谎报停产停业。请各县区认真组织填写 《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 (详见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局监管二科。

(二)严格执法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各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中对发现企业除尘设施等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对发现因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实施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拒不整改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停退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一律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细致,专项整治走过场、走形式的企业和地区,予以警示、约谈、曝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情况统计表

     2.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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