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淮南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2-22 14:47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应急办〔2024〕4号 


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2024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矿山安监局、省能源局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联系我市实际,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重大灾害防治、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做好《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宣贯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抓好贯彻落实。

2.持续开展煤矿安全宣讲教育。市应急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进机关、进矿区、进班组。督促煤矿企业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底线意识。

二、深入推进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

3.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对照两办《意见》和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市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把两办《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大督办事项、重点检查内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4.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广泛开展《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培训,把《硬措施》《条例》作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职工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督促各煤矿企业要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严格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5.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省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明确治本攻坚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聚焦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突出问题,完善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压茬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三、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

6.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对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审查会商意见,认真编制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月度地质预测预报,分析采掘范围内灾害治理效果,查明灾害治理盲区和不充分区,制定精准探查治理措施。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查会商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蓄意造假、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行为。

7.深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一是持续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督促煤矿企业强化“ 四零”目标管理,加大灾害治理投入,严格落实瓦斯、水、火、矿压等灾害区域治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措施,优先开展地面治理,用好年度采掘接续计划审查会商成果,按期完成年度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提高瓦斯利用水平,确保年度瓦斯抽采量、利用量等瓦斯治理五项指标按期完成。二是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过程管控。严格落实重大灾害治理责任,推进责任体系和灾害治理体系有机结合。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数据分析制度,从“责任、技术、投入、管理、培训、监管”方面精准施策、综合治理。加强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严格安全论证、检验和鉴定,切实防范矿井失电、火灾、坠罐等引起的系统性重大事故。

四、深入推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8.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全过程闭合、动态、分级管控机制,建立岗位“明白卡”和风险“告知栏”,严格监督考核和追责问责,压实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加快双重预防系统及各类感知数据联网上传, 做到应联尽联。按照《2024年全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督办清单》,明确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提级督办事项和责任人,并做好督办记录。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纳入现场检查内容,及时发送预警提示信息,推动企业落实防控措施。

9.防范化解采掘接续风险。认真学习贯彻《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编制煤矿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必查项,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划十年、细排五年、精排三年”要求,统筹安排采掘工程、灾害治理工程,严格落实审定的采掘接续计划。加强采掘接续监管,对“ 三量”不达标、灾害治理空间和时间不足的,督促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制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

10.加强设施设备风险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快推进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检测检验、更新更换管理,严防设备带“病”运行。加强对智能化系统、装备的管理运维,严防新技术、新装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11.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动火、爆破、煤仓清理等高风险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加快煤仓清淤机械化改造;加强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巷道贯通、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强制放顶、运输提升、瓦斯检查、通风系统管理、防尘和放炮、火区管理、工作面安拆、启封密闭等关键环节过程管控。

五、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和带班任务清单。煤矿矿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三堂一舍”等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整改、闭环销号。

13.加大隐患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问责办法》,实行隐患追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企业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安徽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考核记分办法(试行)》,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记分办法对标扣分。

14.持续加强现场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反“三违”力度,强化不安全行为量化考核,2024年底前所有煤矿主要作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实现“无视频不作业”;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机制和煤矿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

六、深入推进安全基础建设

15.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考核定级、动态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对下级煤矿的标准化考核,抓好动态达标、过程达标,将安全理念、风险意识植根到区队、班组,把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全面打牢煤矿安全管理基础。

16.着力推动智能化建设。一是助力煤矿智能化转型升级。强化需求导向,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本市煤矿智能化设备生产企业与各煤矿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对具备优势技术的我市煤炭产业链企业开展调研牵线服务,打造对接平台,为矿企对接提升设备安全水平和企业发展连上纽带。二是持续深化“ 一优三减” 。监督各煤矿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生产系统,减少生产水平、采掘头面数量和下井人数,努力打造集约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做到减人提效保安全。

17.大力推进安全培训。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使用和应知应会、应急演练等专项培训;强化安全班组建设,持续推进班组长“ 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培育一批安全示范班组。我市对培训机构执业能力开展全覆盖复核检查。2024年底安全培训机构实现教室监控视频全面联网。

18.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把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推广警示教育片,集中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典型事故案例媒体曝光力度,警醒各矿山企业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19.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督促项目部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深入推进执法效能提升

20.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抓好煤矿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做好重点煤矿督导、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 号),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煤矿监管执法效能。 严格按照煤矿联系包保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包保、盯守、巡查责任。

21.健全齐抓共管机制。落实监管监察协作机制,在制定执法计划、开展联合执法、通报执法信息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强与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执法一处等部门协调配合,在安全监管、行业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2.提升检查执法精准性。认真落实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科学确定月度执法检查对象,坚持计划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远程检查相结合,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煤矿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

23.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执法过程规范化,全部使用执法系统制作文书并及时上传,做到隐患描述规范准确、处理处罚于法有据。

24.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异地执法、学习调研和集中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市应急局年度内将开展2次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和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煤矿相关院校交流学习,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履职能力。

25.强化监管技术支撑。依托政府购买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开展第三方技术服务检查,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技术水平。

26.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市应急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廉政警示教育,加强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管控;强化服务指导,积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安全发展难题;弘扬真抓实干、动真碰硬的作风,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盯住不放、严厉处罚,坚决杜绝不愿查、不敢查,问题隐患避重就轻、刻意规避处理处罚等现象;提高执行力,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雷厉风行、狠抓落实。

27.用好煤矿安全体检报告成果。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体检,持续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用好煤矿安全体检成果,持续跟进问题整改落实。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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