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16:38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淮南市宏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6·15”灼烫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企业隐患排查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淮南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7月20日前,企业完成自查自改,9月30前市县两级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完成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重点

    结合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金属冶炼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二)机械行业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四条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

    (四)对吊运、盛装熔融金属的吊具、罐体(本体、耳轴)进行安全检查和探伤检测情况。

    (五)涉及熔融金属吊运的行吊、起重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检验情况。

    (六)高温熔融金属熔炼、保温、运输、吊运、铸造过程中,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七)企业对6月16日召开的高温熔融金属企业事故警示现场会部署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检查重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改,形成自查自改清单(附件1)报属地应急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同时,要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管控,明确责任人,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排查辖区内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底数,更新完善台账,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指导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做好自查自改,7月底前将企业自查自改清单汇总后报市局。要持续做好对辖区内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的排摸,加强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做好“三同时”工作。

    (三)督导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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