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公司、中安联合煤化公司:
为深刻吸取潘集区“10·19”自建房火灾教训,持续深入推进“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淮安办〔2024〕7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煤矿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春节前。
二、专项行动方式
各煤矿企业要督促所属煤矿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将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是否齐全,部门监管责任及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是否明确等。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动态管理情况,作业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企业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的通知》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施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
(四)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聚焦瓦斯、水、火、顶板、煤尘等重大灾害,是否存在灾害治理投入不到位,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灾害治理效果验证不准确,灾害治理盲区排查不认真,擅自缩减灾害治理时间、压减灾害治理工程、降低灾害治理标准等情况;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是否存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五)劳务人员集中居住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煤矿聚焦“三堂一舍”及外包工程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开展建筑房屋安全及消防安全排查情况;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八条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各煤矿对照《关于整改“八条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建议函》(矿安综函〔2024〕219 号)指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1次同类问题对照排查整改情况;《建议函》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煤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要求。各煤矿要切实增强“须臾不可放松”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担当尽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年,全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协调。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等,精心统筹做好此次专项行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联合自然资源、公安、矿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严格处理处罚。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煤矿采掘现状,制定有针对性检查方案,严格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的煤矿,将持续跟踪、一盯到底,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