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南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4 09:41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淮安20196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淮南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业经市安委会201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淮南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事故、四川木里“3·30”森林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以案为鉴、以事为师,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深入实施“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坚持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法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科技支撑、提升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强化专题宣传学习。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宣传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强化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加大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度,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生产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安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编制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积极参加轮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修订完善《淮南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扎实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属企业安全生产的表率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建立事故调查报告库,进一步强化事故原因深度分析。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加大约谈、回头看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淮南煤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按照市委《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7个重点行业领35类主要风险安全管控,防止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引发事故。(责任单位:按照专项工作方案目标措施责任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8.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突出预防为主、以防为先,推动风险查找标准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主体全员化,建立风险治理分级制、交办制、通报制、销号制,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推进风险信息化动态管控,形成从源头发现到应急处置的完整链条。(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9.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6”,即一是煤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淮南煤监分局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森林消防由市林业局负责);四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由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五是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由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六是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N”,即: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供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和大型集会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0.建设全方位的安全防控监测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建成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协同责任单位:公安生态环境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交通运输等)建成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牵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责任单位:财政水利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等)建设城市管网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人防办等)推行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牵头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协同责任单位:公安应急管理局等)

11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强化对采煤沉陷区的治理与修复,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局等)

12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全面开展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淮南煤监分局等)

13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清理、重点企业指导服务、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公安,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4强化火灾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推动加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支队、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等)

15强化交通运输重点治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交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分工,推动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工作,指导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培训。坚决打击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道口安全管理,提升道路桥梁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等)

16深入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建设市场监管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淮南西站等)

17推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钢铁煤气、有限空间等安全治理,在渔业船舶、农机、电力、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军工、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教育体育局卫健委等)

四、完善安全生产法治

18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突出抓好《安徽安全生产条例》《安徽消防条例》《安徽抗旱条例》《安徽防震减灾条例》等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地震局等)

19.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推动以严执法、强管理、排隐患、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和选择性执法问题。坚持规范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司法,协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安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出台后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及时有效查处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公安司法等)

五、创新安全监管机制

21.继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加强执法检查与信用管理联动,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加大重大问题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2.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实施分类执法检查,区分企业安全条件,实施差异化监管和专项执法。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系统,配备移动式执法装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健全完善专家查隐患助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鼓励各县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提高监管质量效果,倡导具有良好业绩的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撑安全生产。推进实施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和信用评定。(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安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落实奖励资金,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一线员工以零容忍标准履职尽责,形成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把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加强安全科技支撑

25.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对接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指挥调度、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建设应急管理智慧中枢。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和智慧消防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26.推广应用新型科技装备。优化整合科技计划,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攻关和智能装备研发。在危化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化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开展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工作。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积极推进安装升级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及定位系统。(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淮南煤监分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科技等)

七、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27.强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支撑。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积极对接中央、省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等政策制度,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财政淮南煤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

28.加快推动安全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安徽安全产业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年)》,提升安全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煤化工产业园区、寿县新桥开发区安全产业建设。(牵头责任单位:经信,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9.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公路、港口、航道、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船型、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发改委等)

30.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启动《淮南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修订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综,高度重视预案在实践中的运用、检验和完善,根据抢险救援实战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1.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全面摸清主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情况,掌握位置分布、专业特长、队伍能力等基本信息,建设社会应急力量信息平台。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和奖励补偿办法。积极筹备并组织参加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比武。建立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

32.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系统相关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成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指导推动充实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建好用好基层专职安全监管员队伍,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做好资金、装备保障,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比照辅警待遇,提高基层专职安全监管员工资待遇。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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