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刘岗镇双枣幼儿园,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无证办学,应予以取缔
| 信件编号: | 201910009 | 来信时间: | 2019-10-05 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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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郑**** |
| 内容: | 寿县刘岗镇双枣幼儿园房屋是本人2017年租赁给炎刘金色童年幼儿园法人王和美经营,合同注明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有他自行办理,但三年了,王和美并没有积极办理办学许可证,我在寿县教育局网站上查明,截止今年寿县77所合格幼儿园名单还是没有,三年时间该幼儿园无证办学除了给我这个房东带来一定的风险,更给学生和家长,政府带来风险,幼儿园是人员密集场所,幼儿更是手无缚鸡之力,一旦发生火灾或者突发事件,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在此,本人要求政府坚决予以取缔,杜绝严重事故隐患。如果政府和,消防部门和教育局确认无证办学可以,本人将以此为证据,不承担万一发生的意外事故法律责任。本人也将通过法律诉讼终止合同。请政府部门慎重严肃处理解决。 | ||
| 回复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9-10-15 14:39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9年10月11日,您向我局反映寿县刘岗镇双枣街道幼儿园安全隐患举报后,我局立即协调市教育体育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群众反映的幼儿园无证办学问题。经市教育体育局核查,该园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寿县教体局已将该园纳入监管范围,限期2020年12月31日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基本标准予以颁发办园许可证,限期内仍未达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安置幼儿。 二、针对群众反映的幼儿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2018年11月4日,市教体局组织现场检查,对2019年9月21日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的5条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目前,3条隐患已完成整改,其余2条隐患正在整改中。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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