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与水平,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对《淮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淮府办﹝2015﹞24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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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淮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淮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淮府办﹝2015﹞24号)于2015年4月23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鉴于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发生调整,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职能由市自然资源局隶转至市应急局,需对预案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
机构改革后,市应急局结合职能调整实际,着手准备预案修编工作,按照预案编制有关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淮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研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内容和相关任务要求,再次对预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阐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明确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工作组、现场指挥部职责。第三部分是预防与预警机制,主要明确突发地质灾害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收集与分析、预警的级别调整和解除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主要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终止、信息发布等工作程序和内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需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五部分是调查评估,主要明确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的内容及调查评估责任主体。第六部分是恢复重建,主要明确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主要明确应急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交通保障、技术保障、社会动员等保障事项。第八部分是预案管理,主要明确预案编制、宣传与演练、责任与奖惩等。第九部分是附则,主要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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